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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年第一杠,某医学大V直播翻车,为证明麻醉药一捂就晕,以身试药把自己锤进派出所

在连续吃了两个金融圈的大瓜之后,今天晚上换个口味,让我们来吃个医疗圈的瓜。都说流量让人膨胀,如果是职业环境单一、社交圈子窄、有着迷之优越感的医生,那就更可怕了。

今晚的瓜说的是——医生大V“妇产科的陈大夫”讨论七氟烷作迷奸药的案例,被网友diss没有科学依据。陈大夫为了自证,用七氟烷把自己放倒并录像。不料又被网友指出违反麻醉品管理法规,于是主动关闭微博到警方自首。然后被警方告知,七氟烷不属于管制麻醉品,该干嘛干嘛去。

下面按照惯例,让我们顺着时间顺序,看看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佛山那个迷奸的新闻里提到,犯罪嫌疑人使用了一种名叫七氟烷的麻醉药。
1月23日,广东佛山,刚入职某公司20多天的23岁女子陈某梅,与39岁男上司彭某一起宵夜,随后去唱歌喝酒。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入住某公寓同一房间。6时许,彭某报警称陈某梅昏迷不醒,医生检查确认陈某梅死亡。2月9日,警方通报,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结合第三方机构法医鉴定意见,发现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已将其刑拘,涉嫌罪名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2月10日,检方通报,彭某被以涉嫌强奸(致人死亡)罪批捕。
然后妇产科的陈大夫在这个话题tag下发表微博,认为在现代存在这种“一捂就晕”的药物。

随后,有博主转发了陈大夫这条微博,并提到某科普大V曾经发微博声称迷魂药不存在,直接点明所说的科普大V是江宁婆婆。

江宁婆婆作为警察界大V,5g上网冲浪,自然很快的发现了,然后拿过话筒开始发言,表明自己原本因为佛山案件中当地警方尚未详细通报,自己还没怎么发声,但是有人说他造谣他不能忍,自己之前提到的迷魂药不存在是指“那种拍一下你的肩膀让你在清醒状态下带着他去银行取钱的迷魂药不存在”。

陈大夫作为一个医生,自然也不服气江宁婆婆说的,于是拿出自己私存的七氟烷做实验,并亲自上阵,以身试药。

因为陈大夫的微博已封,找了其他朋友当时保存的视频图片合集。






陈大夫视频里确实证明了江宁婆婆所说的,迷倒过程将近一分钟。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这位陈大夫使用的是安全剂量,不过犯罪分子恐怕不会考虑什么安全剂量,否则也不会有佛山女孩的事了。

但是众多围观网友提到,陈大夫使用的七氟烷是管制药品,私自持有是非法的行为,于是陈大夫就真的以为自己违法了,封了微博去警察局自首了。

这个瓜到了这里,还没结束。

今天下午,已经自封微博的陈大夫委托另一个医学大V烧伤超人阿宝发表微博,详述了报警后续以及她为何会持有七氟烷。请大家往下看的时候做好思想准备,笑死人不偿命。

搞了半天,七氟烷是买来给狗做绝育手术的,为了自己做好,还亲自跟了两只公狗的绝育手术,太拼了。

狗先病死了,药还没用,于是就想留下来做小白鼠实验。报警后,警察说这不是管制药物。


医疗行业,隔行如隔山,不同科室之间差别挺大,麻醉方面当然是麻醉医生的话最权威,一个妇产科医生想要打肿脸充专家,立马被打脸了。有麻醉医生证实,七氟烷的确不属于管制类药物,而且根本没有一捂就晕的奇效。


这个事件从一个医学博主的自媒体中发出来,我觉得是这个行业的悲哀。

不论是作为一个有专业知识的大V,还是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博主,做这样一个自证,图个啥?是管的病人少了查完房就没事了,还是闲的没事找事要来网上博个眼球?

退一万步讲,要来个科学求知,这是一个经过了专业科研训练,有科学辩证思维的人能想出来的最好的实验验证办法?你本科的老师就告诉你证明一个药有没有麻醉的作用就是倒毛巾捂住,能晕就是有用?

这样的故事,只有《让子弹飞》的小六子那一碗米粉引发的血案可以媲美了。
请问,这是一种科学精神还是杠精精神?

希望大家都理性的看待,能自己明辨是非。

有些东西,当当笑话看看就好。

— The End —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行走吃瓜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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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牛年第一杠,某医学大V直播翻车,为证明麻醉药一捂就晕,以身试药把自己锤进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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